(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部分岗位年龄要求可放宽至40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历届及2016年度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行政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