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迁市宿豫区粮食购销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条件
1、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有责任心,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从事过的工作岗位上无重大过失。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户口所在地为宿迁地区。
3、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4、报考会计岗位者需具备国家承认的财务财会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保管人员专业不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适合男性。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②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