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期限
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限,服务期满后,方可调动或自费留学。其中: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研究人员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其他各类应届毕业生服务期均为五年(含试用期),调入人员服务期五年至十年。学校派出学习、工作者另议。
2、聘用人员待遇
拟接收到校工作人员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2016年首都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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