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3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
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聘任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含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按镇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016年宁波余姚市三七市镇人民政府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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