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并进行HIV和尿样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负担。
体检时间及地点(待定)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到原体检医院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二、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若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负责,并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