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验、年龄要求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硕士研究生毕业的视为有1年工作经验。
2.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该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3.未按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均视作放弃资格。
4.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录用等各环节情况均在义乌市国资委网站发布。
5.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的指导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与制度,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6.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