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3年以上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是否可以累积计算?
来源:易贤网 阅读:9656 次 日期:2016-11-09 17: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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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是否可以累积计算?

答:可以。基层工作经历,指公务员录用后,在基层机关或基层参公单位的岗位上实际在岗工作时间满3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因借调工作、外出学习等各种原因连续脱离基层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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