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1、招聘从事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人员3名。
岗位1: 1人,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聘用人员体检条件,法学及相关专业毕业,熟悉农村土地承包等相关法律法规。
岗位2:1人,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聘用人员体检条件,汉语言文学、文秘及相关专业毕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岗位3:1人,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聘用人员体检条件,有会计从业资格。
2、工作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曾被开除公职、军籍或学籍的;
有犯罪前科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派遣地点及职责:咸安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从事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25日
2、报名地点: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3、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4、联系方式:0715-8318776(周女士、孔女士)
四、面试安排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二楼。
五、录取方式
本次招聘录用采取报名初审后集中面试,按照自我介绍、抽签答题方式进行,按得分高低现场确定录用人员,一经录用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六、合同期限、待遇
1、合同期限:聘用合同期为一年。
2、工资待遇:月工资2500元。
3、社会保险:参加职工五项保险。
七、注意事项
1、严格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应聘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相关的信息将在咸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湖北公共招聘网站 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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