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选聘工作人员面试程序
来源:易贤网 阅读:965 次 日期:2016-11-15 17: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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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于2016年12月3日进行,地点见准考证,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市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相关考务工作。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1科,分值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考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国情省情、事业单位人事政策、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岗位应知应会的知识。

2.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选聘网站公布。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由本人向市人事考试中心书面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在选聘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成绩和岗位排名均在选聘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聘单位、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成绩,按照岗位选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的选聘岗位应予调减选聘名额或取消。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通过选聘网站予以公布。

2.资格复审。列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选聘单位通知要求携带填报完整的纸质《报名表》一式二份(含照片,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选聘单位所设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证明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由各选聘单位于面试前两天确认,并及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在参加笔试且有成绩的报考对象中,依选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

递补资格复审要求与资格复审要求相同。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在选聘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岗位专业素养、业务水平及其它综合能力。

巴中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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