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下半年纳入机关工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朝阳区将统一开展资格审查工作。本次综合能力笔试合格线为60分(含),各招考职位以1:3的比例,在通过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请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各招考单位将电话通知须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招考单位及公告要求的时间,携带相应材料准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资格审查时间
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朝阳区委党校3号楼505教室
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北京市朝阳区考试鉴定中心网站(www.cpta.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的考生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户主本页复印件;
3、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4、报考职位要求政治面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查询”栏目本人学历信息页打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年限的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等)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3)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开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6、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则提供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及学信网“学历查询”栏目本人学籍信息打印件);
(2)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7、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各招考单位须保留所有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6日
附件:《朝阳区2016年下半年纳入机关工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此名单非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考生是否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以招录单位电话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