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1月8日我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流程,拟对应聘如期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现予公告。
一、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8:30-17:00,中午时段不休息。
2、地点:应聘工程建设技术人员在野三关镇政府五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应聘工作人员在野三关地税分局三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二、复审内容及要求
1、应聘者持身份证、所学专业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职位要求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其他证书原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例如介绍信、任职文件或工资发放表、鉴定材料等从业单位的证明资料)原件,按时赶到公告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复审过程中,应聘者须认真回答复审人员相关提问,并主动配合做好对提供原件的现场制式复印,以便存档备查。
3、一人一表,由复审人员现场填写复审意见,应聘者当即确认签字。
三、其他须知
复审环节严格按本次公告内容进行,逾期未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
四、复审对象名单(附)
本次复审对象为11月8日《招聘公告》所定截止时间期内的报名应聘者。附表中按报名先后排序,一类指应聘工程建设技术人员岗位的,二类指应聘厚德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岗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