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新蒲新区卫生计生局公开选聘镇卫生院院长1名,于10月11日—17日进行报名,并按照《新蒲新区卫生计生局公开选聘镇卫生院院长公告》相关要求,已完成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拟聘职位数与应聘人数不低于5:1比例”的要求,决定取消本次院长选聘工作。
遵义市新蒲新区卫生计生局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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