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助学二学历的毕业办理有哪些规定?
来源:易贤网 阅读:4786 次 日期:2016-12-02 14:29:36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年江苏省助学二学历的毕业办理有哪些规定?”,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问:2017年江苏省“助学二学历”的毕业办理有哪些规定?

答:

(1)学生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等)后,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思想品德鉴定,符合毕业要求的由省考委发给相应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主考学校附署。

(2)学生修业期满,经补考仍有课程不合格、不能完成学业的,如希望继续学习,可转入自考相近专业学习和考试,原有考核合格的成绩将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予以承认。

(3)参加“助学二学历”的学生须获得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获得“助学二学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发放由学校所在地(市)自学考试管理机构负责,主考学校的自学考试主管部门凭学生主修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学校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到所在地(市)自学考试管理机构领取相应的毕业证书。未获得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得发放“助学二学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其证书须交还给省教育考试院,并办理相应手续。

更多信息请查看2024年江苏省自考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