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与考察
1.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宜录用”的、体检或考察自愿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与考察标准、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招聘医疗卫生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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