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平阴县城市建设步伐,经中共平阴县委、平阴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平阴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平阴县属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中层管理人员2名、一般工作人员5名。岗位要求详见《平阴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范围及条件
1.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岗位匹配的原则;
2.报名范围为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年龄要求40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无违法乱纪不良记录;
5.同等条件下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优先;
6.薪酬待遇:中层管理人员暂定底薪6000元加绩效工资,一般工作人员暂定3000元加绩效工资。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准备个人简历,个人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所取得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及工作简介等。报名人员携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前报至平阴县政府一楼西侧133室进行现场报名。电子版报名表(报名表命名方式姓名+所报职位)、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pycjgs@163.com。联系人:高存亮,联系电话:87883965,18560070670。
2. 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9日上午10:00点,过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平阴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 研究确定面试名单。平阴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 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试用期。通过资格审查、面试等综合考核,初步确定拟招聘人选,试用期三个月(机关事业单位报名人员除外),试用期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7. 办理相关手续。一经录用,办理工资、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8. 本次招聘由平阴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平阴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