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广州市教育局网 阅读:1338 次 日期:2012-04-23 10: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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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是广州市教育局属下的财政核拨单位,是全国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广东省现代化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试点校。学校以培养中级技术人才和中级服务管理人才为目标。附设机构有广州市成人教育培训中心、广州市南星导游服务公司、广州教育国际旅行社、环市西汇美国际商厦、从化春晖苑度假村。

学校开设旅游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中餐、西餐、点心、烘焙、商务英语、日语、德语、法语、国际商务、金融、会计、物业管理、数字媒体技术、动漫、电子商务、形象设计等专业,校园环境幽雅,教学设备完善,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成绩显著。现因教学需要向全国招聘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有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

专业 人数 资格条件
财经教师 2 会计或金融专业应届毕业生或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英语教师 2 英语专业应届毕业生或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具有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硕士或以上学位。商务英语方向、具有双学位者优先。
德语教师 1 德语专业应届毕业生或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商务德语方向、具有双学位者优先。
法语教师 1 法语专业应届毕业生或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商务法语方向、具有双学位者优先。
职业技术教育教师 1 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或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具有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硕士或以上学位。
体育教师 1 兵乓球方向的体育专业应届毕业生或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校 医 1 临床专业毕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并能安心在学校医务室工作的医生。
合 计 9  

(二)除需按本公告第(一)部分有关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需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广州市、区(县级市)属公办学校的人员应聘须持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非师范类的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应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3、非广州市户口的应聘教师系列的人员年龄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有广州市区户口的应聘教师系列的人员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非广州市户口的应聘校医的人员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有广州市区户口的应聘校医的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

4、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先。

5、普通话水平应为二级乙等以上。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校内现场报名,条件合格者发放考试通知)

预报名:应聘者在现场报名之前可上学校外网http://www.gzvstc.net/按有关要求进行预报名。

现场报名:应聘者于5月16日- 5月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带简历(贴照片)、有关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小一寸红底照片两张到广州市海珠区新滘西路9号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笔试。

联系电话:020-84343676 联系人:陈老师、任老师

(二)考试

1、考试的范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教师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予开考。 校医岗位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笔试内容:校医,临床医学基本知识;其他教师岗位按照教育部颁布的职业高中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及专业教师相应专业基本知识进行测试;

面试内容:包括面谈和试教(校医不参加试教)。

2、考试的办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

笔试结束后, 2012年5月21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教师岗位的面谈与试教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40%和60%。

3.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5月20日上午9:00至10:30进行笔试。

面谈时间:5月22日进行面谈

试讲时间:5月23日、24日进行试讲

(三)体检

体检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聘教师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执行,校医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校承担;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在替补人选中补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中国广州人事网和我校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我们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六)其他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能按期签订聘用合同者作放弃应聘资格处理,用人单位可从替补人选中补选。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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