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武汉大学药学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来源:武汉大学 阅读:476 次 日期:2016-12-09 1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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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武汉大学药学院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本科教学管理岗位1名。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是承担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教务管理、实践教学、质量评估等教学管理事务工作。

2.科研与外事管理岗位1名。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是承担学院科研事务管理、实验室与科研平台建设事务管理、协助组织学术活动、对外交流与合作相关事务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本科教学管理岗位

1.具备胜任本岗位工作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一般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药学、医学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且有工作经历者也可报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5.身心健康,全职在岗工作。

(二)科研与外事管理岗位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药学、生物学、化学、医学及相关专业背景;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身心健康,全职在岗工作。

三、招聘程序

1.网上申请。应聘者填报《武汉大学药学院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可附学历学位证书和获奖证书扫描件及业绩证明材料等),发送至电子邮箱panwenlu@whu.edu.cn,并在标题中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

2.资格审核。根据应聘者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按适当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候选人,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后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通知面试候选人。

3.面试。对初审确定的面试候选人进行面试。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各类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原件审验后现场归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拟聘人选。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5.体检。拟聘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才可聘用。

6.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武汉大学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相关规定签订合同,享受相应薪酬待遇,具体薪酬面议。

四、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药学院党政办公室,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27-68759987,Email:panwenlu@whu.edu.cn。

武汉大学药学院

2016年12月8日

附件:武汉大学药学院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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