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公司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6名(持C1驾照5名,A1驾照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勤奋、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热爱驾驶工作。
2、具有本县户籍,在千岛湖镇有住处,男性,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C1驾照以上(含)驾驶证,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B1驾照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技术过硬,具有5年及以上安全驾驶资历。同等条件下部队转业士官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8时至23日下午4时30分。
2、报名方法和地点:报名者请携带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两张到淳安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45号一楼)报名,并缴纳报名费80元。联系电话:65102002、13732256696
3、考试:包括驾驶技能和面试两部分。驾驶技能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按驾驶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及政审:按照计划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及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合格后录用。总成绩在7-9名者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本公司如再需要驾驶员,通过考察政审合格者可优先依次录取。
三、招聘后待遇
经招聘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待遇按本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淳安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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