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包服务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职位要求,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
(四)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三、招聘职位名称、人数及要求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具体要求 | 备注 |
| 食堂工作人员 | 3人 | 1、学历不限,性别不限,年龄男65周岁以下,女60周岁以下,奉化户籍。2、有政府单位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3、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持有健康证;4、服从工作安排和上级指挥,有责任感,品行端正。 | |
| 门卫 | 1人 | 1、学历不限,因岗位性质的特殊性,建议男性求职者应聘,年龄65周岁以下,奉化户籍;2、有政府单位门卫工作经验者优先;3、身体健康,能适应夜间工作;4、服从工作安排和上级指挥,有责任感,品行端正。 | |
| 保洁 | 1人 | 1、学历不限,性别不限,年龄男65周岁以下,女60周岁以下,奉化户籍;2、有政府单位保洁工作经验者优先;3、有良好的卫生习惯;4、身体健康,能适应室外工作;5、服从工作安排和上级指挥,有责任感,品行端正。 |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23日~12月2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奉化区南山路198号,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联系电话:88975338(陈老师)。
3、报考人员需随带书面的《报名登记表》一份,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健康证(食堂工作人员)等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资料提供不完整者,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和信息者,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东方公司将择期安排面试。面试按照实际参加人数进行。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综合职业素养、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进行综合考评。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总成绩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面试迟到者、弄虚作假者、主动放弃面试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聘用
1、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人才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2、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
五、本公告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975338(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88506050。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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