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基本结束,根据《关于2016年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和《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员工实施办法(试行)》(平国资〔2016〕120号)的规定,现将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现场管理岗位1名考生在拟录用名单公示前自愿放弃录用资格,递补人员体检、考察通过后,拟录用公示另行发布)。
公示期限为7天。凡组织或个人认为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平湖市国资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3-85620847)。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3日。
平湖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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