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市规划局海珠分局招聘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1360 次 日期:2012-05-09 16: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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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是广州市规划局海珠分局属下的正科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自成立以来,组织开展了多项不同层面的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为海珠区的城市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服务于辖区政府,为海珠区的各项建设提供更加便利和优质的服务,突显规划引领建设的作用,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海珠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专业技术岗位5个。具体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规划局海珠分局公开招聘海珠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含增城市、从化市),其配偶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起,至2012年5月28日(星期一)下午17:00止。

2、报名方法:应聘者登录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3、缴费:成功报名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用每人50元。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29日(星期二)下午17:00。

4、打印准考证:5月31日(星期四)下午17:00起,参加笔试者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5、报名不足5人的职位不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情况将于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相应网站公布。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6月3日(星期日)下午15:00-17:00。

(2)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于2012年6月6日(星期三)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市规划局海珠分局网、海珠人才网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海珠人才网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资格审查和面试。

(1)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定于2012年6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在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广州市规划局海珠分局公开招聘海珠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2)。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情况。考核量化为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市规划局海珠分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考试录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按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的制度进行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20)34373381,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0)3437092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广州市规划局海珠分局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件:广州市规划局海珠分局公开招聘海珠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职位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招考对象及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1 1 城市规划与设计 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专业技术岗位2 1 建筑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专业技术岗位3 1 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专业技术岗位4 1 法学 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专业技术岗位5 1 会计学财务管理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广州市规划局海珠分局公开招聘海珠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

考生类别:社会人员 材料名称(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材料 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
身份证
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毕业证
学位证
专业技术资格证(没有的不需提供)
结婚证
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需提交  配偶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配偶为非广州市常住户口者还需提交 毕业证
学位证
专业技术资格证(没有的不需提供)
考生类别:应届生 所有考生均须提交 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
身份证
户口簿 (属学校集体户口的,提交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且需加盖学校保卫处公章)
就业推荐表
就业协议书
学业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暂缓就业生提交 暂缓就业协议书
毕业证
学位证
已婚者提交 结婚证
配偶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毕业证
学位证
专业技术资格证

注:报考岗位5的考生还需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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