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工公告》规定,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宣国栋拟录用为本公司集团本级合同制职工,宋辉等4名考生拟录用为公司下属浙江金衢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制职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
公示期限自2017年1月13日起至2017年1月19日止。在此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本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受理地址:百官街道市民大道678号903室
受理电话:0575-82509716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