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公告》规定,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谷银拉等4名考生拟录用为集团本级合同制职工,严倩倩拟录用为集团下属绍兴市上虞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制职工,胡晚霞等2名考生拟录用为集团下属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制职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
公示期限自2017年1月16日起至2017年1月22日止。在此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本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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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