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舟山市商务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870 次 日期:2017-01-16 15: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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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商务促进中心系舟山市商务局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我市商务领域科技创新、开发、推广、交流和咨询服务等工作。现在根据岗位空缺及实际用人需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市机关公务员或参公事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二、选聘计划

名单

三、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www.zsrls.gov.cn)。

2.舟山市商务局网:http://www.zscom.gov.cn/。

其中,舟山市商务局网站为发布考试、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选聘条件

选聘人员应具备选聘计划表中所列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1)报名审核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4日-2月10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舟山市商务局办公室(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4号楼4楼412室),联系电话:2024182。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要填写《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县区在编人员还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报名材料包括《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月12日)、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由舟山市商务局负责完成,如在选聘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考试或选聘资格。

(2)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面试的方式(如报名人数达15人以上,则在面试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考试由舟山市商务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由舟山市商务局另行网上通知。

(3)考察。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增加笔试环节的,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舟山市商务局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是否适合选聘岗位作出评价。舟山市商务局认为被考察人不适合岗位的,可以作出不适宜聘用决定。

(4)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对象,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商务局网站公示7天。拟选聘对象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聘对象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选聘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的所有环节一律不递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024182,监督电话:2022228。

舟山市商务局

2017年1月12日

附件:1.《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表》/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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