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宣传部2017年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642 次 日期:2017-01-20 1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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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时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中共天河区委宣传部、区创建办行政辅助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

(二)资格条件及岗位条件

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9日上午9:00至2017年2月13日下午17:00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完整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笔试前由系统自动初审,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并如实、完整的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四)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五)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7年2月16日中午12:00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公布。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资格审查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原件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比例,面试人选为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不满6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岗位招聘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生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者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或虽有异议但复查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穗天人社〔2016〕221号)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将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8622164;公开招聘工作投诉电话:020-38622177。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员会宣传部

2017年1月20日

附件:

1、岗位需求表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3、考生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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