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是隶属上海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三无对象”及社区中的男性慢性精神病患者、老年痴呆和其他各类痴呆人员提供收、治、教、工、娱、疗、康复等服务。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 护士岗位,职数3名
2、 医生岗位,职数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护士:在护士长的领导和医生的指导下,负责完成病房护理和诊疗辅助工作。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活动,中夜班负责全病区的管理工作,安排指导护理员工作。
医生:在病区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一定数量住院患者的医疗工作,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操作常规。负责分管患者每日查房;参与病例讨论、患者抢救工作;参加医务值班。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护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
医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闵行区中春路9999号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收。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亦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