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淄博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来源: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816 次 日期:2017-02-08 11: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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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

(1)《岗位一览表》中招聘专业一栏中所列专业均指具体专业(二级学科),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2)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在提交材料时应同时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招聘专业以教师资格证设置的,审核时以教师资格证专业为准。

(3)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1998年)、《关于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4)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6)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7)派遣期内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2015年、2016年毕业生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5年、2016年、2017年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2、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有关时间计算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为报名首日。

4、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范围条件

(1)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体人字〔2016〕62号)文件规定,应聘 “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的,须为列入安置计划且选择招聘安置方式(不含自愿放弃或领取自主择业一次性经济补偿人员)的2016年度山东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可应聘原输送区县的“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

(2)应聘“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的,须为列入招聘安置计划的随军前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随军家属,可应聘部队属地区县的“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

5、网上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

(2)学历学位证书等核心条件。其中,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

(3)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4)应聘定向岗位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应聘“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供户口簿、全国以上比赛成绩证书。

②应聘“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供户口簿、随军审批表。

(5)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招聘岗位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需同时上传教师资格证。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可暂不上传,待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验看。

6、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派遣期内毕业生应聘人员,也可持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关于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后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8、关于在职人员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9、关于同步笔试

我市2017年公开招聘笔试参加全省统考,应聘人员已报名参加省直或外市(与省同步笔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也可应聘我市事业单位。但考生需慎重选择,合理安排应试科目及时间。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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