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滨州无棣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来源: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701 次 日期:2017-02-11 10: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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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7年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无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如何理解“应回避亲属关系”?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或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4.对在职人员应聘的有什么要求?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考察环节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简章》及本须知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7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6.网上报名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简章》和本须知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报信息,填报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填写专业名称时,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在确定本人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资格证书等其他条件要求的,必须在相应栏写明。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如审核信息未通过,考生将不能再次修改提报个人报名信息。

7.如何界定应聘人员的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取得双学位的考生用第二学位专业应聘的,第二学位专业须取得毕业证书。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岗位表“专业要求”一栏中列出的专业。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招聘条件中设置的专业要求,确定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的,务必准确核实好就业推荐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因最终颁发的毕业证书与应聘时提供就业推荐书上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责任自负。

8.本次招聘对学历条件有何要求?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分两种,其中:一种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毕业取得的学历;另一种是未注明“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如本科及以上),系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含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在内的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学历视同)。

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将对应聘人员学历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比对。

9.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条件必须相互对应的吗?

必须相互对应。也就是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时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三者一致。如,招聘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则应聘人员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该专业学历对应的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方可报考。

有多个学历学位证的应聘者,其多重学历学位信息不得交叉使用。现场资格审查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学位进行相互对应审核认定。因交叉使用学历学位证书信息,导致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10.对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何要求?

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能够正常毕业(2017年7月底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2月16日前取得。

教师资格证:须在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对应届毕业生的要求是,须在正常毕业时取得(不超过2017年7月底)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能够按照招聘进程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普通话等级证):须在2017年2月16日前取得。

11.已通过2016年全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是否可视为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已通过2016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可视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12.本次招聘哪些单位聘用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等文件规定,本次招聘以下公立医院招聘人员为控制总量内人员,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包括:无棣县人民医院、无棣县中医院、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无棣县第二人民医院、无棣县中心医院。

13.进入面试现场资格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现场资格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资格审核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能够正常毕业),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及之后取得高等学历人员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等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于考察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始工资凭证等印证材料。工作经历证明须写明在何时间段从事何岗位(专业)工作。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由不同单位分时间段出具证明。

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岗位和本须知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等。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招募通知书》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还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等材料。

14.海外留学人员能否报考应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岗位?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取得的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并符合有关招聘资格条件的,可报考同等学历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岗位。

15.教师资格证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外语或其他等不明确的,其任教学科如何界定?

教师资格证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外语或其他等不明确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准。

16.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17.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有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8.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9.如何进行电话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按照所应聘的岗位类别,拨打电话直接联系,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543-6780997(综合类)、0543-6331655(卫生类)、0543-6337589(教育类)。

20.应聘人员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有关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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