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堂工作人员配备的工作,因原校址搬迁,所有学生全部在校就餐需新增食堂工作人员。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我校增补食堂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和名额安排
本次共招聘我校食堂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
(一)县籍户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移民搬迁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三)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五)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烈属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六)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招聘的食堂工作人员要求无疾病、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能进行正常的食堂工作,体检合格。
年龄要求:城镇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男18至55周岁,女18至45周岁。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现有食堂工人待遇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23日至25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麻江县第一小学,报名电话:2622251。
六、报名所提供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2份(须带原件验证),移民搬迁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及符合招聘对象的相关材料。
七、审查
审查考核时间2017年2月26日。由县教科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
八、体检
实行1:1等额体检。经考核合格后拟确定为聘任人员的,到指定的县疾控中心进行常规体检,办理健康证(体检费用自理)。
九、组织实施单位
麻江县第一小学。
十、监督单位
麻江县教育和科技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十一、签订合同
所聘用的人员必须与具体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试4份,本人持一份,本单位、县教科局和县人社局各持一份),原则上一年签订一次。
麻江县第一小学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