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天河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866 次 日期:2017-02-23 17: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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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审判辅助人员44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法院审判工作,愿意从事审判辅助性工作,履行审判辅助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3.熟悉法律基本知识,法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时间:2017年2月21日-2017年3月3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明镜路1号天河区法院政工办。

报名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若鉴定结论尚未出具,可先提交申请鉴定的受理回执)、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刘睦群、欧丽雯

联系电话:020-83008923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政工办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者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及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待遇从优,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待遇,被聘用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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