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三批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规定,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经研究,确定艾敏、王枭2名同志为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试用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7年2月27日—2017年3月5日)。干部群众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826—2394166、2131155
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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