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11月30日《浙江省信用中心、〈浙江经济〉杂志社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 2017年3月6日到3月14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省发改委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7058023 (省发改委人事处)
通信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25
浙江省信用中心
《浙江经济》杂志社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