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所属2家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共20人进入面试原件校验(详见附件)。
二、原件校验有关事项
(一)请进入原件校验的考生务必于2017年3月14日至15日工作日内到市委办公厅组织人事处(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6楼3607办公室)参加,考生需携带的校验材料: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资格审查表》;
4.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6.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
(二)面试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校验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我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
未解事宜,请向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8-86150328)、成都市委办公厅组织人事处(电话:028-61880206)咨询。
特此公告。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