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贵阳护理职业学院网 阅读:4343 次 日期:2017-03-11 1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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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学院简介

第一条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所在的观山湖区,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医疗卫生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培养护理、药学、医学相关技术、卫生管理等大专学历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同时承担护理及医学相关专业的职业培训。学院遵循“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科研优校”的办学理念,秉承“明德至善、业精技高”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行业为依托,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贵州省高职示范院校、贵州省特色文化学校。

第二条为规范我院今年分类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职(专科)分类招生工作。

第三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学院代码:14083

第四条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普通高中 毕业生计划数 中职 毕业生计划数
1 护理 150 150
2 助产 40 40
3 药品生产技术 20 20
4 中药学 20 20
5 药品经营与管理 20 20
6 药学 20 20
7 药品质量与安全 20 20
8 医学检验技术 40 40
9 食品检测技术 20 20
10 医学营养 20 20
11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20 20
12 公共卫生管理 20 20
13 健康管理 20 20
14 医学影像技术 20 20
合计 450 450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护理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费标准:各专业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住宿费:

6人间公寓,每生每学年1100元

8人间公寓,每生每学年900元

第五章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八条参加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生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其中语文、英语、数学、化学必须有一门是B等及以上等第方可报名。

第九条参加贵州省2017年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医学类学校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第十条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工作规定。

第六章考试(测试)内容

第十一条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的考务工作,由学院统筹安排完成。

第十二条中职毕业生分类招生:语文、数学、英语、面试(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三条普通高中毕业生分类招生:面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第十四条中职毕业学生的考试参考资料为: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第一、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版)第一、二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上下册或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基础模块)第一、二册;英语参考资料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英语》(基础模块)第一、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英语》(基础模块)第一、二册。

第十五条面试不指定教材,考生需对报考专业有一定的了解,具备最基本的职业技能(知识)。

第七章报名、考试(测试)时间安排及要求

第十六条报名时间

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

报名方法:考生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www.gzszk.co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填报本人真实信息报名。

第十七条考试时间

1.中职毕业生2017年3月25日上午8:30-11:00参加笔试,下午13:00-17:00参加面试。

2.普通高中毕业生2017年3月25日上午8:30-12:00参加面试。

第十八条考试方法

1.中职毕业生为闭卷联考和面试

2.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面试

第十九条考试分值计算

1.中职毕业生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面试(职业技能测试)100分,总分400,排序。

2.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1课程总分占50%+面试成绩50%,排序。

第二十条准考证领取时间

1.报名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3月23-24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到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图书馆后楼二楼)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

2.有特长的学生请携带权威部门颁发的等级证书原件。

第八章录取说明

第二十一条专业培养要求

护理类、助产类、医学检验技术类现统一招生,进校后第二学期采集学生志向,第三学期按专业方向分班教学。其中护理类有护理(养老方向)、护理(涉外方向)、护理(社区方向)、护理(康复方向);助产类有助产、助产(计划生育方向);医学检验技术有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输血方向)。

第二十二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1.各专业男女不限。

2.身高要求:护理专业、助产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残疾,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第二十三条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专业志愿录取(专业清):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前提下,录取时各专业无分数级差要求。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录不满时,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在所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有相应特长的考生,持权威部门颁发的等级证书,在分值相当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公示及举报

1.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严格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入学资格。

举报申诉电话:0851-84126983

2.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

第二十六条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助学贷款,按国家政策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ynvc.edu.cn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

邮编:550081

联系电话:0851-84127116;0851-84127117

联系人:叶老师、刘老师、陈老师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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