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 阅读:4560 次 日期:2017-03-14 13: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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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

第二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条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人) 学制 学费
1 会计 450 3年 3500元
2 市场营销 50 3年 3500元
3 物流管理 50 3年 3500元
4 财务管理 50 3年 3500元
5 投资与理财 50 3年 3500元
6 建筑工程技术 200 3年 3500元
7 建筑室内设计 200 3年 3500元
8 计算机信息管理 120 3年 3500元
9 电子商务 120 3年 3500元
10 工程造价 80 3年 3500元
11 计算机网络技术 100 3年 3500元
12 畜牧兽医 200 3年 3500元
13 园林技术 70 3年 3500元
14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70 3年 3500元
15 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 50 3年 3500元
16 宠物养护与训导 40 3年 3500元
17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50 3年 3500元
18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100 3年 3500元
19 机械设计与制造 50 3年 3500元
20 电气自动化技术 50 3年 3500元
21 新能源汽车技术 60 3年 3500元
22 旅游管理 100 3年 3500元
23 人力资源管理 100 3年 3500元
24 烹调工艺与营养 80 3年 3500元
25 文秘 80 3年 3500元
26 社会工作 50 3年 3500元
27 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类) 30 3年 7000元
合计 2750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认证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报考条件及考试安排

第七条报考条件

我省报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应、往届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合格以上,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达到普通高考要求。

第八条考试安排

(1)网上志愿填报时间。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中职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我院志愿,可报两个专业志愿。

(2)评价方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11门课程8门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科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考生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到校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3月7日前在我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下载中心http://www.qnzy.net/zsjy/list.jsp?itemId=141下载《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报名信息表》进行报名,也可到我院招生办或指定招生咨询点现场报名。

(3)参加全省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可报我院艺术类专业的分类考试招生,以省统考成绩作为相应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报考艺术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专业考试须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

(4)凡报考我院志愿考生于2017年3月25日到校或到学校指定考点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九条学费收取标准

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第六章录取说明

第十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

第十一条批准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二条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按照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11]3号)执行。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6]40号),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原则,录取成绩由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文化考试成绩占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公示

录取名册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学院网站公示。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的全省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第十五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qnzy.net

通讯地址:贵州省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854-8610606;0854-7118806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人:潘老师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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