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来源: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阅读:5346 次 日期:2017-03-18 14: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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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规律的高职招生评价机制,选拔具有突出技能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教学〔2017〕11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如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3、办学层次:专科层次教育

4、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教育厅主办

5、学校国标代码:14307

专科招生代码:6266

6、学校基本情况: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河南化工职业学院与河南省医药学校合并更名。学校是河南省首批骨干高职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学校现有郑州和开封两个校区,郑州校区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紧邻地铁1号线,地理位置优越;开封校区位于开封职教园区,与美丽的汴西湖紧邻。目前学院拥有在校生17000余人,占地面积1072亩。

学校下设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制药工程学院、医药学院、会计学院、商贸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护理学院等9个学院,本科部等4部1中心,现开设本、专科专业及专业方向41个,与河南工业大学联办化学工程与工艺、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专业。

7、学校荣誉:学院先后获得“中国百强职业院校”、“河南省首批骨干高院校”、“河南省品牌示范院校”、“2016年河南省优秀公办单招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院校”、“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8、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772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36人,中级职称人员231人,“双师型”教师310人,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213人,聘请知名企业中的中高级技术人才做实践指导教师72人。

9、硬件设备:学校办学条件完善,综合实训楼、图书馆、网络中心、标准塑胶运动场、室内球馆、学术报告厅等设施齐全,建有功能先进、完全仿真环境的各类实验实训室100多个,可供学生顶岗实习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00余个,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1亿元以上,各类馆藏书80余万册,阅览室座位1500余个。室内各类球馆及各类体育设施对学生全部免费开放,能很好的满足学生体育锻炼和体育教学的需求。

10、就业工作:学校注重学生就业工作,定期举办“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及大中型企业用人专场招聘会。目前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了合作关系,与中石化、中石油、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昊华集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725研究所、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格力电器(郑州)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大商集团(郑州)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建筑第一、第二、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大学第一、第三、第五人民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制药工程学院: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80多家国内省内大型知名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建立了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基地,我院60%的毕业生进入了这些企业,月薪在4000元以上。学院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6%以上,位居同类院校前茅。

二、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青年。

凡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按照河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有关要求取得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文、理科及对口考生,然后才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报名,否则不予录取。

三、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领导小组成员构成

组 长:郭改英

副组长:姚 勇

成 员:蒋清民 赵玉奇 朱东方 陈君丽

蔡 娜 魏新华 王建新 徐 锐 薄新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职能组,处理单独招生工作日常事宜。

主 任: 陈君丽

副主任:常新中 朱明悦

成 员: 刘振民 肖玉霞 徐咏冬 杨秀琴 黄体锐 郭德顺 马伟强 刘新奇 张 虎 孙 勇 王风云 黄双成 赵 扬 王 雷 张召哲 张明杰 张振华 刘晓刚 黄振中

主要职责是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领导小组成员构成

组 长:魏新华

副组长:黄体锐

成 员:刘振民 邓艳丽 朱冰 李兆楠 贾建树 肖斌 梁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纪检监察处,负责具体实施学院单独招生全过程监督工作。

主 任:黄体锐

成 员:贾建树 王盼红 梁艳 张钊

四、招生专业和计划

2017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为330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分布如下:

序号 招生专业 科类 招生计划 学费 学制 备注
1 应用化工技术 文理 60 3600 三年  
2 工业分析技术 文理 40 3600 三年  
3 精细化工技术 文理 40 3600 三年  
4 精细化工技术(化妆品生产方向) 文理 40 3600 三年  
5 药品生产技术(化学药生产技术方向) 文理 40 3600 三年  
6 药品生产技术(中药生产技术方向) 文理 40 3600 三年  
7 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方向) 文理 40 3600 三年  
8 药品经营与管理 文理 50 3600 三年  
9 药学 文理 90 4400 三年  
10 中药学 文理 50 4400 三年  
11 护理 文理 750 4400 三年  
12 机电一体化技术 文理 150 3600 三年  
13 机械设计与制造 文理 40 3600 三年  
14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文理 40 3600 三年  
1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文理 80 3600 三年  
16 工业机器人技术 文理 40 3600 三年  
17 工程造价 文理 80 3600 三年  
18 建设工程监理 文理 40 3600 三年  
19 建筑工程技术 文理 80 3600 三年  
20 室内装修设计 文理 50 3600 三年  
21 会计 文理 130 3300 三年  
22 会计(电算化方向) 文理 80 3300 三年  
23 金融管理 文理 50 3300 三年  
24 电子商务 文理 160 3300 三年  
25 连锁经营管理 文理 50 3300 三年  
26 市场营销 文理 100 3300 三年  
27 物流管理 文理 92 3300 三年  
28 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方向) 文理 50 3300 三年  
29 动漫制作技术 文理 50 3600 三年  
30 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理 50 3600 三年  
31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理 90 3600 三年  
3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方向) 文理 50 5600 三年  
33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文理 40 3600 三年  
34 计算机应用技术(4G移动互联网工程师方向) 文理 66 3600 三年 校企合作
35 计算机应用技术(JAVA软件工程师方向) 文理 270 3600 三年 校企合作
36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修方向) 文理 33 3600 三年 校企合作
37 工程造价(建筑及装修装饰工程造价方向) 文理 33 3600 三年 校企合作
38 无人机应用技术 文理 33 3600 三年 校企合作
39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LED应用产品结构设计方向 文理 33 3600 三年 校企合作
合 计 计 划 3300

备注: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方向)、药品生产技术(中药生产技术方向)、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学、中药学、计算机应用技术(4G移动互联网工程师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JAVA软件工程师方向)办学地点在学院东校区,其余专业均在西校区。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及填报志愿

符合单独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考生务必于3月22日9时--3月27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按照省招办的规定完成单招报名及志愿正式填报工作。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2.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4月9日。考试地点: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3.报名确认和准考证打印

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8日8:00至18:00。

确认地点: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4.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考生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信息确认表;

⑵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因时间关系,尚未领到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如有符合照顾政策加分、专业技能加分条件的(详见第五条、第六条),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并于现场确认时填写加分申请书。

⑶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⑷考生提交的资料及各项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5)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委托其家长代为确认。除按第4项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一份)、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6)如各高中或中职学校统一组织本校考生报名,可在获得考生授权的情况下,由学校委派专人来学院代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除按第4项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外,还须提供学校介绍信、经办教师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一份)、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7)如各高中或中职学校统一组织考生报名且报考人数较多,可在现场确认时间段内,由学校与我院招生处预先联系(电话:0371-67842026、67842209),在时间及人力允许的情况下,我院可派专人到上述高中或中职学校为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六、照顾政策加分

(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考生和各类中职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30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30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40%+职业能力成绩×60%+烈士子女加分=300×40%+300×60%+10=310(分)。

七、专业技能加分

(一)“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二)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20分;

2.获得本专业中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30分;

3.获得本专业高级工及以上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40分。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职业技能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分,加至满分300分为止。如:某考生职业技能笔试成绩230分,符合本专业中级工加30分条件,其最终职业技能成绩为260分;某考生职业技能成绩为270分,符合本专业高级工加分条件,其最终职业技能成绩仍为300分。

八、考试办法及时间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课素质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进行测评。

(一)文化课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普通高中考生与各类中职考生采用统一试卷(参加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同学,学业成绩可作为文化课的参考成绩)。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300分。

(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和各类中职考生参加(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或参加过省市级技能大赛获得奖项的同学,可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1.考试方式:120分钟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2.试卷分值:300分。

(三)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四)考试日程安排

时 间 考核内容
4月9日 08:30-10:30 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14:00-16:00 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五)相关要求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学院免收考生报名费。

九、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两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文化课成绩×40%+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60%

(三)录取时,学院按单招总计划1:1.3的比例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四)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经本人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向我院直接申请,不再参加考试。

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3.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

(四)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五)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录取

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学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兼顾报考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考。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的新生在校一切待遇和毕业文凭完全相同。

十一、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事 项
3月29日至4月7日 登陆“河南省单独招生数据报送平台”http://hngzzx.heao.gov.cn/dz2016)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根据报考情况安排考试相关事项。
4月9日 文化课、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
4月12日至4月17日 在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成绩及预录取新生名单。
4月25日之前 将预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完成录取备案手续。
4月25日之后 在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haict.edu.cn/

十二、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资助政策

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双汇”助学金、“信汇”奖学金等单项奖学金;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以内)以及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十四、学费与住宿费

学院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专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年330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年3600元,护理、药学专业每生每年44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5600元。

学院按不同的公寓规格收取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年700元,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校企合作专业培训费按相关部门批复执行。

十五、学校地址:郑州市建设西路548号

邮 编:450042

联系方式:(0371) 67842026 67842209 67842135

网 址:www.haict.edu.cn

招生咨询群:242596179 316237306

电子邮箱:hnhgzyx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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