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来源: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网 阅读:5276 次 日期:2017-03-25 1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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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7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广东教育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从2017年2月15日开始接受学生报名,至3月23日基本完成了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任务。

根据省招办要求,我院依据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拟订了招生录取原则,具体如下: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考生成绩由各项考试成绩相加所得,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成绩总分情况,按专业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我院各专业对考试科目不设最低分要求。

4.我院对同分点考生通过申请增加计划进行录取。

5.我院不调剂录取考生。

综合学生报名及考试情况,将录取分数线和拟录人数公示如下:

1

2

现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送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的名单为准,预计将于2017年6月份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名单公布和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都通过我院招生网发布)。拟录名单详见附件。

被确认正式录取并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专科层次录取资格(含普通专科和高职院校),即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自主招生录取院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仍然可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公示时间:2017年3月23日—2017年3月26日

如考生对拟录取名单和分数线有异议,可自行提出书面申请,具体事宜如下:

申请时间:2017年3月23日—2017年3月26日

申请程序:

1.须由考生本人填写《2017年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拟录取及分数线意见反馈表》(见附件),签字(手写)后送至我院招生办公室(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或将扫描件发至邮箱wanglj@gdyzy.edu.cn。

2.申请结果将于3月26日后网上公布,请勿电话咨询。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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