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人民政府沙河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擅长政府公文写作者、媒体记者、编辑优先;
4、乐于奉献,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团队合作及任务执行能力,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要求
招聘岗位:1、党政办,2人;2、民政科,2人。
岗位1职责:主要从事党政办日常工作,起草工作总结、计划、方案、汇报材料、信息报道等文字材料,街道人大与政协组织联络、议案建议与提案工作,街道网格化工作,以及日常事务处理与沟通协调、政府采购等工作,同时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岗位1要求: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行政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社会学类等相关专业优先;
2、非上述专业但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经验者优先;
3、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及团队精神,擅于沟通、协调,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word、excel等office软件操作,能适应加班工作;
4、无违法犯罪记录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它情况。
岗位2职责:主要从事民政救助、老龄、公租房工作,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方案、汇报材料、信息报道等文字材料,宣传救助、老龄、公租房等相关政策,同时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岗位2要求: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优先;
2、乐于奉献,热爱民政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3、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及团队精神,擅于沟通、协调,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word、excel等office软件操作,敢于担当,能适应加班工作;
4、无违法犯罪记录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它情况。
三、福利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约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的工资待遇参考天河区《关于调整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穗天人社[2016]221号)的薪酬标准执行,并享有社保、公积金和国家规定的年休假及加班补贴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填写《天河区人民政府沙河街道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文字水平的其它文件、资料等电子版。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4月7日(若在报名截止日期后仍有意向者,请致电联系人咨询)。
2、面试与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按一定比例从中选择人员进入面试及笔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文字写作能力。
3、体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4、录用:体检合格后办理录取聘用手续。
5、入职:到时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面试的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面试者须携带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参加面试;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
3、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六、联系方式
岗位1联系人:尹小姐(电话:020-37289377)
收件电子邮箱:908390545@qq.com
岗位2联系人:李小姐(电话:020-37280749)
收件电子邮箱:736807113@qq.com
天河区人民政府沙河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