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潮阳区政府同意,决定在省内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12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区招聘新教师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区人社局、区编办、区教育局、区监察局、用人单位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
二、 招聘岗位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12名。其中潮阳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建筑类专业5名,测绘工程专业1名,法学专业1名、汉语言文学1名;潮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汽车服务工程1名,机械设计制作及其自动化(数控技术应用)1名,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服装机械维修)1名,法学1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品德良好;
2、学业成绩优良,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能胜任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举止文明,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我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所需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5、专业基础扎实,实操能力强;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用下列方式进行:(1)直接面试对象:具有硕士学位、211高等院校的毕业生,以及招聘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不足1:5的人员。以上三类人员面试成绩为招聘考试最终成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2)参加笔试加面试的对象:对直接面试招聘后剩余职位的报考人员(即每个职位均是等于或超过1:5的报考人数),需参加我区今年招聘新教师的师范类大专毕业生笔试,通过笔试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以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3)面试采取对应试者教学技能和基本素质进行现场问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适应直接面试对象);参加笔试加面试的对象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分。
有意应聘的毕业生,应于6月11日至6月13日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应届生就业推荐表)、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潮阳区人社局调录股报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予受理。区人社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由区人社局发放准考证。初定6月份中旬进行招聘考试(具体日期地点另定)。
如果拟聘人选考试成绩相同,按照具有硕士学位、211高等院校毕业、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高的顺序优先聘用。如出现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形仍不能确定聘用人选,由区招聘新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专业和人数一次未完成,由用人学校同高等院校联系物色对口专业毕业生,报区招聘新教师领导小组决定重新组织招聘。
五、聘用程序
1、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区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核。
3、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时间7天。
4、确定聘用对象。凡经体检、考核、公示后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的名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5、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潮阳区人社局 潮阳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