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师范类毕业生来我市就业通知
来源: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 阅读:1636 次 日期:2012-06-05 14: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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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关高等学校:

首先,感谢贵单位多年来对青岛市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为做好我市2012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12)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各用人单位接收师范类毕业生均须通过“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以下简称“省厅就业网”,网址:www.sdgxjy.com)办理就业有关手续。

1.山东省内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通过省厅就业网办理网上协议鉴证申报手续,经师范类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高校网上审核确认后完成签约。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可远程打印《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人事主管(代理)部门盖章)作为高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青岛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不再在协议书上盖章。

2.山东省外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用人单位网上录入协议后,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用人单位及其人事主管(代理)部门盖章)、身份证复印件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网上协议,办理就业协议鉴证手续,高校凭加盖青岛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鉴证章的协议书为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其中,山东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师范类高校毕业生需先到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来鲁就业审批后方可办理协议鉴证手续。

二、师范类毕业生派遣

青岛市下辖十二个区、市:

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

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胶州市、即墨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三区五市)。

1.在青岛市落实就业单位并办理了协议鉴证手续的师范类毕业生,请派遣至签约单位。

2.山东省内院校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尚未办理协议鉴证手续的青岛市生源师范类毕业研究生、本科生,请派遣至青岛市教育局。

3.山东省内院校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尚未办理协议鉴证手续的青岛市生源师范类专科毕业生,请派遣至生源所在的县(区、市)教育体育局。

4.山东省外院校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尚未办理协议鉴证手续的青岛市生源师范类毕业生请统一派遣至山东省教育厅,毕业生到山东省教育厅报到后,由山东省教育厅派回生源地。

三、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落户

㈠ 毕业生报到

1.需提交的材料: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学位证、户口簿等。

2.已办理就业协议鉴证且报到证签发到接收单位的,直接到签约单位报到。

3.山东省内院校青岛生源未就业师范类毕业生实行“网上报到”。网上报到起止时间:7月16日-8月15日。

4.山东省外院校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尚未办理协议鉴证手续的青岛生源师范类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山东省教育厅现场报到后再回生源地教育部门现场报到。

㈡ 落户手续办理

1.需在市内四区及高科园落户的毕业生,持①报到证、②毕业证、③身份证、④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书,之前户口已落回生源地的不需提供)、⑤青岛市师范类毕业生落户证明信(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www.qdedu.gov.cn/renshi提供下载,已就业毕业生提供)⑥户口簿(市内四区及高科园生源毕业生提供)等到市教育局办理入市落户通知书后,到派出所落户;需在五市三区落户的,到当地教体局办理。非市内四区及高科园生源毕业生需先办理网上签约、派遣/改派手续后方可办理落户手续;如之前已将户口落回生源地的,办理入市落户通知书后,到拟落户地开具户口准迁证,再回原落户地迁出户口,最后去派出所落户。

2.需在三区五市办理落户手续的,报到后到当地教体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四、关于档案转递

1.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并办理了协议鉴证手续的师范类毕业生的档案,请于毕业生派遣后的两周内转至其就业单位人事主管(代理)部门或直接转至用人单位(有用人自主权);

2.山东省内院校青岛市生源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尚未办理协议鉴证手续的师范类毕业研究生、本科生的档案,请于毕业生派遣后的两周内转至青岛教育人才市场(联系方式附后);山东省内院校青岛市生源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尚未办理协议鉴证手续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的档案,请于毕业生派遣后的两周内转至各区、市教体局(联系方式附后)。

3.山东省外院校青岛市生源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尚未办理协议鉴证手续的师范类毕业生的档案,请于毕业生派遣后的两周内转至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1),再由山东省教育厅转到各地市。

4.为确保毕业生档案材料完整和方便核对交接,请将毕业生档案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并提供与档案顺序一致的档案转递花名册(包含毕业院校、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所学专业、生源地等信息),我处将据此建立统一的档案转递信息库,为毕业生查询档案提供方便。

5.为确保安全转递档案,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我市不接收毕业生自带的个人档案,请高校通过机要局邮寄或委派专人转递档案。

欢迎登陆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查询我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动态、办事程序等信息。

青岛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地址:青岛市贵州路38号四楼 邮编:266002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2651737

青岛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青岛市师范类毕业生档案转递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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