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和《2016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覃慧兰同志(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4月1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4月5日-4月12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横县横州镇江滨西路9号县政府大院3号楼211室,邮政编码:530300
监督电话:0771-7227469、0771-5505391
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5日
附件: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 招聘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岗位代码 | 岗位要求(专业、学历、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学位、职称、年龄及其它资格条件)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笔试两科成绩 | 少数民族加分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50%+面试成绩) |
1 | 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横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 检验员二 | 460008002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卫生检验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5岁及以下 | 覃慧兰 | 女 | 壮 | 314501741417 | 131.2 | 3 | 68.2 | 13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