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笔试,复试,考察等环节,2016年度宁波杭州湾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录用以下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7年4月24日起到2017年4月28日。上述人员如果存在个人基本情况填报不实或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弄虚作假的情况(国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宁波杭州湾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反映问题时,要求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否则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574-6307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