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北京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来源: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阅读:5379 次 日期:2017-05-19 11: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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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历层次:大学专科

第一条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我院: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6〕19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考生志愿填报一律采取网上填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www.bjeea.cn)填报志愿,并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志愿填报时间: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考生报名除按市高招办有关规定到所在指定报名单位办理报名手续外,还须在7月4日9:00至15:00持本人身份证、公共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及有关免试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来我院燕郊校区办理专业课加试或免试手续,同时办理专业课辅导报名手续。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到我院报名,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不参加我院的报名及考试,我院以其所报第一志愿学校的专业课成绩为录取参考依据。

第二条考试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的设置采取“3+X”的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公共文化课,实行分卷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和评卷;“X”指专业知识与技能课,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由我院自主确定。

(二)考试时间

1.公共文化课

2017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北京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2、专业课考试安排

(1)专业课报名时间:7月4日9:00——15:00;

(2)专业课辅导时间:7月5日至7月11日(详见听课证);

(3)专业课考试时间: 7月15日;

(4)专业课报名地点:北京东燕郊燕灵路2号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5)专业课报名地点乘车路线:乘地铁到大望路——815路/812/811路公交车(开往燕郊方向)——防灾科技学院站下车。

第三条专业课免试

凡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车工、钳工、电工、烹饪技能鉴定证书、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获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NIT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及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证书者报考相关专业的,经过招生学校的认定可以免试专业知识与技能考核科目,认定时须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第四条 招生咨询开放日

6月9日至7月10日期间每天8:30至17:00(含周六、日)为我院面向“单考单招”考生的招生咨询开放日(燕郊校区开放)。

第五条录取

我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时还要参考考生的专业课成绩,对于专业技能突出,并有创新成果的考生可根据情况适当考虑优先录取。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能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对于经调剂录取后上线人数仍不足,无法开班的专业,我们将与上级主管部门协商予以停办,已上线考生转至我院其它专业或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调剂至其他院校录取。

第六条学历

我院是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北京市属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学习期满,并达到有关要求,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监督机制

(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全程监督和检察招生工作。

(二)学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拔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三)学院监督电话:(010)61595450

第八条收费及其它

我院普通高职(专科)教育学费各专业均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为900元/学年·人。符合条件的普通高职学生还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伙食补贴、困难补助等待遇。

第九条 复审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条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燕郊校区:北京东燕郊燕灵路2号 邮政编码:101601

咨询电话:52649731、52649732、61591719、61595417

咨询QQ:1838221451

网址: http://www.bcsa.edu.cn/

第十一条 乘车路线

(1)北京西站(北京站):乘地铁到大望路 —— 815路/812/811路(开往燕郊方向)——燕郊学院街下车

(2)首都机场:乘机场大巴到大北窑 —— 1路 ——八王坟 ——815路/812/811路(开往燕郊方向)—— 燕郊学院街下车

第十二条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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