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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宜宾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易贤网 阅读:1556 次 日期:2017-06-05 14: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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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宜宾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学费 河北 江苏 江西 山东 湖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青海 新疆
音乐表演 艺术(文理) 10000 3   2     3 59     3
音乐学 艺术(文理) 5000 2       3   80   2 3
舞蹈表演 艺术(文理) 10000           3 40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文理) 10000     4   4 4 88      
美术学 艺术(文理) 5000 3     3 3 2 59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理) 6000 4   3 6 3 2 93 5 2  
环境设计 艺术(文理) 6000 4 3 3 6 4 3 105   2  
产品设计 艺术(文理) 6000 2   2 5 3   65 3    
艺术设计 艺术(文理) 6000             38      
(专科)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专业成绩以各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仅录取专业与文化成绩双上省控线考生。其中①美术类(专业大类统一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③广播电视编导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费: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

美术学、音乐学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联系电话:0831-3530929 0831-3553172 0831-3545029(兼传真)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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