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武进区教育卫生事业均等化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武发〔2017〕23号)文件精神,结合武进区《关于推进全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用”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武政办发〔2016〕115号)及《关于开展公办中小学备案聘用教师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武政办发〔2017〕74号)文件精神,经区人社局同意,武进区教育局下属单位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面向武进区公办中小学、职业学校及民办中小学招聘备案聘用教师2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武进区公办中小学、职业学校在职编外聘用教师及民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并且在上述同一学校连续从事教学工作两年及以上(任教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日以后出生)。连续在上述同一学校任教五年及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7年7月2日);
(四)具备或正在申请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正在申请2017年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相应任教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中国·武进”政府门户网(www.wj.gov.cn)信息公开专栏-人才招录栏目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中国·武进”政府门户网(www.wj.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人才招录栏目)。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7年7月3日9:00~7月4日16:00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面向在职教师岗位的人员可同时报考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30K)。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上传照片有困难的,电话联系:0519-86310911。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7月5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资格现场复审
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均要参加资格现场复审,审查时间:2017年7月6日。地点:武进区教育局教育大厦二楼报告厅。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资格现场复审注意事项如下:
(1)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2)连续在上述同一学校任教两年及以上的证明(证明格式请下载附件2,由学校人事干部填写,校长签名并盖校印)。
(3)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上述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5)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缴纳面试费10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现场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7月8日~7月10日在中国•武进政府门户网(www.wj.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人才招录栏目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如有问题,请与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6310911。
四、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用面试的办法。
(一)专业技能考核
1.专业技能考核岗位:音乐、体育、美术。
2.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地点:2017年7月11日(周二),详见专业技能考核公告。
3.专业技能考核科目及要求:
音乐:总分100分,其中钢琴演奏30分(内容自定),声乐30分(内容自定,CD伴奏自备),音乐特长40分,音乐特长为器乐(除键盘乐器外)演奏或舞蹈表演自选一项(内容自定,CD伴奏自备)。除钢琴、音响设备外其他用品自备,三项内容测试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
体育:总分100分,其中口令、徒手操创编30分,体育专项技能特长展示70分。口令、徒手操测试控制在5分钟以内,体育专项技能特长测试控制在5分钟以内。除固定设施外,所需器材和一切用品自备。
美术:总分100分,其中美术字30分(16k)、速写30分(8k)、命题创作40分(画种不限)。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60cm,宽不超过40cm,加试所需一切用品自备。三项内容测试时间为150分钟。
4.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线为50分,成绩将在简章发布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形式:根据报考学科指定内容模拟上课。
2.面试时间安排:备课共60分钟,模拟上课10分钟。
3.面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7月13日(周四),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与面试成绩均为同分,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其他学科按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面试成绩为同分,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在专业技能考核及面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选岗
公示合格人员参加选岗。按所报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当场确定,不得变更。
八、聘用
本次招聘教师实行编外合同管理,由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人员社会保险,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选岗聘用后到学校工作,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1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九、其他有关说明
备案聘用教师是指公办中小学因教育教学需要,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招录、实行备案管理的非事业编制身份教师。备案聘用教师待遇参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实际收入情况确定,具体以劳动合同为准。备案聘用教师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假期、工会福利等待遇。
十、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6310892
网报咨询电话:0519-86310911
监督举报电话:0519-86310084
十一、本简章由常州市武进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常州市武进区教育系统面向区内在职教师公开招聘备案聘用教师岗位简介表表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教 育 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