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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
来源:青岛理工大学 阅读:91589 次 日期:2017-06-24 10: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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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实行专业课关联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比例为1:1.5,文化课最低投档线是投档产生的,不是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省外美术类投档分数线一般为该省份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具体分数请到各省市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

2、我校在投进档来的考生中按照校考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取文化成绩较高者。没有取得校考合格证的省外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

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 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使用校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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