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要求,现将拟录用司法雇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13日—7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司法雇员录用的问题,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金华中院干部人事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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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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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