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淮安考区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淮安市财政局 阅读:2259 次 日期:2017-10-28 10: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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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7)67号)要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18年5月举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在校生包括2018年本省各类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毕业的本省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二、报名地点

我省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实行先报名和考试,后审核发证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务必按要求选择报名审核点,并在成绩合格后前往所选择的审核点审核领证。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报名;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县(区)报名;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县(区)报名;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清江浦区考生也可选择市直报名审核点。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后期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点 详细地址 审核现场联系电话
淮安市直 淮安市财政局(健康东路65号) 0517-83168828
清江浦区 北京北路103号清江浦区财政局502室 0517-83643808
开发区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八号,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财政窗口 0517-83166203
淮阴区 淮阴区长江东路44号(行政审批中心西三楼会计科) 0517-84934326
涟水县 涟水县财政局会计科(涟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计管理窗口) 0517-82662921
洪泽区 洪泽区财政局会计科(洪泽区人民路12号) 0517-87223961
盱眙县 盱眙县财政局一楼会计科(洪武大道33号山水人家对面) 0517-88272055
金湖县 金湖县财政局会计科(金湖县向阳路11号,原育才小学院内南楼三楼) 0517-86883831
淮安区 淮安区财政局会计科(淮安区友谊路5号) 0517-85939086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2018年初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30日。

四、报名缴费和发票领取

(一)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二)收费方式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交纳。网上交费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12月5日, 逾期不再受理。

(三)发票领取

各县(区)财政局应在12月11日前,前往市局领取报名缴费的发票。需要发票的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1日-12月15日,前往各报名审核点领取缴费发票,逾期不再受理。

五、资格审查

由于我省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实行后审,因此,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前,应对照报名条件严格做好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并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证书(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18年7月);

(三)按不同人群和属地原则,提供相关材料。

在职人员:提供有单位盖章和个人签名的在职证明。

在校学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在读的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提供学校学籍证明及学生证;

其他人员:提供户籍证或居住证。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5月4日-11日。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时间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九、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18年6月10日前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查询,具体查询时间请关注网站通知。

十、其他事项

(一)教材征订。考生自愿订购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考试用书网上征订网上交费,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只适用江苏省省内)。

淮安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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