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波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1968 次 日期:2017-11-02 14: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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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市信用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编外特岗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指标、学历和专业(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

1、宁波市常住户口、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且已毕业取得学历证书的社会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以2017年10月1 日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具有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户籍地不限;

3、公务员、现役军人、现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含在读专升本、在读研究生)不能报考;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具有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

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五楼会议室(余姚市丰山路199号);

办法:报名者持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并提交《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附件2,请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对象。招聘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若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

2、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内容。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具体划定办法: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若60分及以上按60分划定,若不足60分则按平均分划定。

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相关专业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即: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体检

面试合格者入围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测试后得分高者排列在先。下同)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办法总体上参照2017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其中对妊娠期内的考生,不做X光、妇科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相关录用考察办法执行。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者淘汰,并在入围体检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5、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的相关手续)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之后因故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其中,计算机编外特岗面试合格人员保留该岗位补缺聘用资格2年。

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事业岗位不再递补,编外特岗按上述规定递补。

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空缺。

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4-62720010。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1日

附件1 2017年宁波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计划表

附件2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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