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年内或修改完成
帮狗儿建“户口本”,养狗实行“实名制”;不设“限养区”和“非限养区”,改设“限养犬”和“非限养犬”……面对市人大代表们的建议,昨日下午,市委常委、副市长苏泽群表示,已将《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列入政府法规修改计划,有望年内完成。
一犬一名建“狗户口”
养狗一直是广州的热门话题。市人大代表雷建威昨天提出,广州应该建立合理的养狗管理制度,取消犬只入户费用,设定从入户时起按年收取养犬管理费,其标准建议不超过1000元/年。可对特殊人群作特殊收费处理:如对施行绝育手术的犬只,给予管理费优惠作鼓励;孤寡老人养犬为伴的,给予管理费折扣,以示对老人群体的关怀。雷建威建议,广州目前应该实行犬只“实名制”,为其植入电子识别芯片,如此一来,犬只惹事时能迅速找到主人。目前,上海、深圳等一些城市,正在推行“实名制”养狗,在狗只身体内植入电子芯片,里面有该狗的年龄、种类及其饲养者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登记部门制作狗档案便于联网检索。在狗走失或者伤人之后,可以直接追踪追查到狗主。对于流浪狗只,可有效追查狗主进行相应处置,减少流浪狗只。
限养恶狗宽待善狗
会议期间,吴振鑫等10名代表提出了《关于修改〈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部分内容的议案》的议案。吴振鑫认为,广州不应设“限养区”和“非限养区”,而改设“限养犬”和“非限养犬”。原法规以犬只长度与高度界定准养范围是不科学的,正如衡量人一样,并非所有身高臂长的人都是恶人,也并非所有身材矮小的人都是良善之辈。吴振鑫解释:“限养犬”指烈性犬,对其应提高准养门槛,除收取较高登记费(5000元为限)和较高的年审费(2000元为限)外,还可收取强制保险等;而“非限养犬”,则指性情温顺的犬只,对其应降低准养门槛。